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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奇葩!男子买的电动车电池竟是“明天”生产的
  • 2015年04月07日来源:中国连云港网

提要:灌云县消费者朱先生,2月13日在当地一家电动车配件批发部买了一组电池,后发现电池标准的生产日期竟是2015年2月14日,而且没有生产厂家名称和厂址。

连云港市灌云县消费者朱先生,2月13日在当地一家电动车配件批发部买了一组电池,后发现电池标准的生产日期竟是2015年2月14日,而且没有生产厂家名称和厂址。朱先生向电动车配件批发部反映,商家以“那是厂家的事”为由不予处理,遂反映至当地消费者协会。

朱先生称,当时买的这组电池只要45元,可是装到车上后,却只能跑十几分钟就没电了。昨天,再也受不了的朱先生自行打开电动车电池盒查看,发现电池标准的生产日期是2015年2月14日,而自己购买的时间是2015年2月13日,也就是说,这组电池是在自己购买后的第二天才“出生”。

朱先生随后仔细查看了电池的其他地方,发现上面既无生产厂家名称,也没有厂家地址、联系电话等内容。

“我就想,这样的电池质量肯定不行,于是带着当初开具的收据找到商家要求退货并赔偿。”不过对于朱先生提出的要求,电动车配件批发部经营者表示,可能是厂家在生产的时候,不小心将电池的生产日期标错了。即使这样,那也是厂家的责任,和自己无关,想要赔偿,找厂家去!

经营者的态度让朱先生很是气愤,于是他将情况反映至灌云县消协。

经调查,该电动车配件批发部销售给消费者的电动车电池的确是“早产儿”,而且他还是彻头彻尾的“三无”产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消协工作人员的调解下,双方达成和解,经营者退还朱先生45元购物款,并按照三倍货款给予朱先生赔偿。对于该电动车配件批发部销售“三无”产品一事,则移交当地工商部门查处。

灌云县消协建议广大消费者,购买电动车电池、充电器等配件产品,应到正规商店购买,千万别贪图便宜去买“三无”产品。记者 侍敏 通讯员 孙旭)



责任编辑:周锦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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