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六件海洋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其中,我市赣榆区检察院办理的一案例成功入选。
党的二十大提出积极稳妥推动碳达峰碳中和。赣榆区检察院在办理王某某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中,主动将司法办案融入国家“双碳”目标,支持农业农村部门对王某某开展海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搭建磋商平台,推动双方达成赔偿协议并向南京海事法院申请司法确认,赋予协议强制执行力。
赣榆区检察院将该笔赔偿款项和其他非法捕捞案件的修复资金一道,用于购买江苏省重点湿地——临洪河口滨海盐沼湿地生态修复项目产生的碳汇,实现生态损害赔偿与蓝碳价值转化的有机衔接。该笔碳汇也创下全国最大单笔盐沼司法蓝碳碳汇交易纪录。
该案系江苏省首例采用“检察公益诉讼+民事磋商+司法确认”模式办理的海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既大幅缩短诉讼周期、降低治理成本,又以司法强制力保障生态修复责任落地,实现惩治违法与生态修复的有机统一。在海洋生态修复过程中,探索“蓝碳认购”替代式生态修复方式,以“司法+行政+市场”三方协同,推动海洋生态资源价值市场化,彰显了生态环境法典倡导的恢复性司法理念,对健全海洋生态司法保护体系、服务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示范价值。
据悉,赣榆区检察院将继续深耕海洋检察领域,持续擦亮海洋生态检察品牌,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守护黄海之滨的“蓝色碳库”、服务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
日前,“青心向党 声动家乡”赣榆区庆祝建党105周年暨纪念中国工农红军长征胜利90周年主题演讲比赛决赛在城西小学报告厅精彩上演。本次大赛由中共赣榆区委宣传部、中共赣榆区委人才办主办,共青团赣榆区委员会、中共城西镇委员...【详细】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六件海洋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其中,我市赣榆区检察院办理的一案例成功入选。党的二十大提出积极稳妥推动碳达峰碳中和。赣榆区检察院在办理王某某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中,主动将司法办案融入国家“双碳”目...【详细】
8月24日下午至25日上午,赣榆区党政代表团赴无锡市惠山区考察交流,期间举行惠山区·赣榆区南北结对帮扶合作工作第八次联席会议,共叙山海情谊、共商发展大计、共谱合作新篇。赣榆区委副书记、区政府代区长齐庆磊,惠山区委副书...【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