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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连云港东海县确定县城区46种禁养犬品种及禁养区范围
  • 2019年07月10日来源:连云港日报

提要:7月8日,东海县政府发布通告,正式确定县城区46种禁养犬品种及禁养区范围,推动文明城市创建活动深入开展,规范市民养犬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社会秩序稳定。

7月8日,东海县政府发布通告,正式确定县城区46种禁养犬品种及禁养区范围,推动文明城市创建活动深入开展,规范市民养犬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社会秩序稳定。

继今年4月底,市区20个街道(镇)所辖区域被设定为养犬管理禁养区后,灌云、东海两县也开始为城区文明养犬上规矩。根据《连云港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规定:大型犬、烈性犬的体型和种类认定标准及禁养区范围由市、县(区)人民政府确定并公布。前段时间,东海、灌云县公安局分别代拟了《通告》(征求意见稿),两县均就县城区禁养犬品种及禁养犬范围,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

此次东海县政府通告确定的县城区禁养犬品种包括:比利牛斯獒犬、藏獒、大丹犬、斗牛马士提夫犬、杜高犬、卡斯罗犬、中华田园犬等共46种,以及以上犬种的杂交品种。养犬管理禁养区范围设定为:东至石安河,南至311国道,西至湖东路,北至石榴街道(含东榴村、西榴村、车庄村)。在禁养区内饲养大型犬、烈性犬的,由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携犬出户不按规定使用束犬链(绳)或者嘴套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责任编辑:蔡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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