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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月21日起连云港市区非标三四轮车扩大禁行范围
  • 2019年10月16日来源:连网

提要:10月13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发布通告,在去年确定的重点整治路段和重点整治部位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市区非标三四轮车禁行范围,自10月21日起,对多个路段限时禁行。

10月13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发布通告,在去年确定的重点整治路段和重点整治部位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市区非标三四轮车禁行范围,自10月21日起,对多个路段限时禁行。

通告称,自10月21日起,每日7:00至22:00时段,禁止各类非标三四轮车在瀛洲路(龙河广场至郁海广场)、绿园路(瀛洲路至学院路)、巨龙路(文昌路至海宁路)、振华路(科苑路至学院路)、一麟路(振华路至凌洲路)、凌洲路(科苑路至花果山大道)、圣湖路(花果山大道至花果山景区检票口)通行。

对违反规定驶入重点整治路段、重点整治部位和上述禁行路段的非标三四轮车,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查扣、收缴、强制报废,并依法对驾驶人予以处罚。对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或者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去年7月21日起,连云港市已将海连路(通灌路至郁洲路)、朝阳路(通灌路至学院路)、苍梧路、瀛洲路(龙河广场至朝阳路)、通灌路(解放路至朝阳路)、郁洲路(海连路至朝阳路)、绿园路(郁洲路至学院路)、科苑路(苍梧路至朝阳路)、花果山大道(苍梧路至铁路立交桥)、中山西路(平山路至海棠路)、中华路(海棠路至云和路),和市行政中心广场、连云港火车站广场、火车东站广场、新浦汽车总站广场及港城大道各BRT站台周边,列为重点整治路段和部位,每日7:00至22:00时段禁止非标三四轮车通行。

此次发布的通告中所涉及的7个路段,瀛洲路和绿园路禁行路段是在去年规定的基础上分别进行延长,其余5个路段均为新增。

公安机关交管部门表示,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进一步扩大市区非标三四轮车禁行路段,是为了深入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进一步净化城市交通环境,提升城市文明形象,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实现2020年6月底市区基本取缔非标三四轮车目标。

此次通告中所称的“非标三四轮车”,是指不符合国家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GB7258-2017)、不在国家机动车产品公告目录的电动、燃油三轮、四轮机动车。请广大群众自觉遵守交通法规,选择合法、安全的车辆出行,不购买、不驾驶、不雇用、不乘坐非标三四轮车。



责任编辑:蔡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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