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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财政局:拨付2021年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000万元
  • 2021年10月19日来源:连云港市人民政府

提要:为发挥产业帮促优势,加大乡村振兴示范园建设力度,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时,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总要求,突出重点、因地制宜、注重实效,高质量打造乡村振兴样板村,更好地带动引领全市乡村振兴,近日,市财政局安排2021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000万元,其中用于我市13个产业园建设1300万元,20个样板村建设1700万元。

为发挥产业帮促优势,加大乡村振兴示范园建设力度,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时,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总要求,突出重点、因地制宜、注重实效,高质量打造乡村振兴样板村,更好地带动引领全市乡村振兴,近日,市财政局安排2021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000万元,其中用于我市13个产业园建设1300万元,20个样板村建设1700万元。

一是要求各县区加快落实帮促任务。严格按照要求,扶持乡村振兴(扶贫)示范园扶持资金重点用于产业项目建设,确保项目产生效益;扶持乡村振兴样板村发展资金重点用于村集体经济增收项目和补齐必要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短板(包括水、电、路、网等农业生产配套设施,以及垃圾清运等小型公益性生活设施)。

二是加强项目和资金监管。按照省市财政专项资金及扶贫资金管理有关规定,督促县区落实管理职责,加强资金常态化监管,全面落实资金分配结果公告和乡村两级公告公示制度,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三是做好系统数据维护。会同相关部门需将资金到账、分配、拨付及项目实施等信息录入“阳光扶贫”监管系统,确保及时准确,对资金使用和项目建设实现全流程监管。



责任编辑:郑伊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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