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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连云港将开展普职融通试点工作 普职学生学籍可以互转
  • 2016年05月30日来源:中国连云港网

提要:2016年市级首批“普职融通”试点项目学校为连云港高级中学、连云港外国语学校和连云港中等专业学校,其中连云港高级中学招生100名、连云港外国语学校招生50名。

记者日前从市教育局了解到,为支持高中阶段教育多样化发展,建立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学校沟通衔接、协调发展的教育体系,我市将开展普职融通试点工作。

2016年市级首批“普职融通”试点项目学校为连云港高级中学、连云港外国语学校和连云港中等专业学校,其中连云港高级中学招生100名、连云港外国语学校招生50名。各县区的试点项目学校及规模由各县区自主确定。

“普职融通”班招生计划单列

“普职融通”班招生计划单列,由市教育局专项下达试点普通高中学校。在招生录取批次设置上,“普职融通班”为第一录取批次,在四星级普通高中、“3+4”分段培养、国际课程班、连云港外国语学校后录取;设A、B两个平行志愿,遵循分数优先、按志愿顺序依次录取的原则。

“普职融通”班新生入学时,注册为普通高中学籍,按照普通高中统招生标准收取高一学费。高一年级结束后,经考核合格,转入普通高中班就读的学生,保留普通高中学籍,按照普通高中的收费标准缴纳有关费用;继续留在“普职融通”班的学生,转为中等职业学校学籍,并转入中等职业学校就读,免收学费。

探索“普职融通”办学模式

“普职融通”班的高一阶段课程按照普通高中要求实施,由试点普通高中执行;高二及以后阶段的课程按照中等职业学校要求实施,由试点中等职业学校执行。试点项目学校办学要充分体现普职融通、相互渗透、相互促进,兼顾升学教育和职业技能教育,为学生提供适合个性发展需求的多样化选择。鼓励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采用“1+N”(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的方式,探索组建“协作型”教育集团,集团内开展管理互通、研训互动、资源互享、质量共进、课程共建、文化共生、项目合作等工作。

普职学生学籍可以互转

“普职融通”班学生在普通高中学习一年后,可以申请到普通高中对应年级就读。申请转入普通高中学习的学生,必须参加普通高中一年级两个学期的期末考试,且九门文化课总成绩(以市教研室公布为准)不低于试点普通高中一年级全体学生(不含“普职融通”班)的平均分数,并于成绩公布后一周内向所在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同时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核、确定名单、公示后,逐级报县区、市教育局。经批准后,可转入普通高中班就读,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普通高考。

对专业学习有浓厚兴趣的普通高中学生,可在普通高中学习一年后,根据中等职业学校招生简章确定专业,申请到“普职融通”班就读。申请转入“普职融通”班学习的普通高中学生,必须参加普通高中一年级两个学期的期末考试,九门文化课总成绩(以市教研室公布为准)不低于试点“普职融通”班全体学生的平均分数,并于成绩公布后一周内向所在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同时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核、确定名单、公示后,逐级报县区、市教育局,经批准后可转入“普职融通”班就读,获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参加职业学校对口单招考试。



责任编辑:钊香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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