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连云港市举办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保政策培训班
- 2014年04月27日来源:中国江苏网
提要:为加强对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的宣传,市人社部门将4月定为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宣传月,集中组织市县区联动开展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宣传活动。“当前,我市正在推进蔷薇湖改造、连盐铁路建设等重大项目进度,我们将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经办管理服务,积极引导动员被征地农民参保缴费,切实把这件惠及广大被征地农民的实事办好。”
24日,市国土局、市人社局联合举办全市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业务培训班,围绕《江苏省征地补偿与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和《连云港市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等重点政策,进行征地补偿和社会保障政策、业务知识培训。今后,我市凡是涉及新的征地补偿,将取消货币化安置,对被征地农民实行“刚性进保”,将16周岁以上被征地农民全部纳入城乡社会保障体系。
为了确保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社会保障体系,让他们老有所养,2013年9月10日,省政府发布《江苏省征地补偿与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省政府第93号令),主要有三个方面要求,一是明确对被征地农民实行“一次性补偿与社会保障安置”相结合,取消货币化安置;二是明确社保前置原则,先保障、后征地,“即征即保、应保尽保”,并要求全省统一于2013年12月1日起刚性实施;三是明确政府的兜底责任,各级政府按照以支定收、收支平衡、不留缺口的原则筹集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
按照省政府的相关要求,我市根据本地实际,制定出台了《连云港市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该办法既与省政府文件保持高度一致,又有我市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其中,严格按照“即征即保、应保尽保、分类实施、逐步提高”的原则,先保障、后征地,社会保障费用先落实,将16周岁以上被征地农民全部纳入城乡社会保障体系,确保对被征地农民实行“刚性进保”,全市政策统一于2013年12月1日起刚性实施,取消货币化安置,从根本上解决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问题,确保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今后,各县区应落实相关规定要求,对新增被征地农民禁止任何形式的货币化领取和安置。
为加强对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的宣传,市人社部门将4月定为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宣传月,集中组织市县区联动开展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宣传活动。“当前,我市正在推进蔷薇湖改造、连盐铁路建设等重大项目进度,我们将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经办管理服务,积极引导动员被征地农民参保缴费,切实把这件惠及广大被征地农民的实事办好。”
据了解,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涉及多个部门,市人社部门将协调配合国土、财政等相关部门,充分履行保障方案和保障资金到位审核职能。其中,对2013年12月1日以后新增被征地农民,由县区人社局填报《连云港市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情况登记表》等相关表格,在提出审核意见后,上报省人社厅核查备案和审核同意。同时,严格按照《办法》规定,在被征地农民保障资金到账后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参保登记、保费代缴、养老补助金发放等常规性工作。(记者 陈兵 通讯员 蔡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