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S店收费陷阱多多 与其事后投诉不如事中解决
- 2014年05月14日来源:连云港新闻网
提要:按揭贷款因为大大降低了购车门槛,许多工薪阶层都实现了买车愿望。然而在办理按揭的时候,那笔数额不小的“手续费”(也称“服务费”)你一定不会忘记。9日,本报民生版刊发了《贷款买车,4S店收3500元“服务费”》一文引发广泛关注。稿件见报当天,十余名消费者致电本报,讲述了自己的类似遭遇,他们想知道如果再遇到这样的事情,该如何及时维权?
按揭贷款因为大大降低了购车门槛,许多工薪阶层都实现了买车愿望。然而在办理按揭的时候,那笔数额不小的“手续费”(也称“服务费”)你一定不会忘记。9日,本报民生版刊发了《贷款买车,4S店收3500元“服务费”》一文引发广泛关注。稿件见报当天,十余名消费者致电本报,讲述了自己的类似遭遇,他们想知道如果再遇到这样的事情,该如何及时维权?
读者讲述一:被收4000元“服务费”4S店要给我餐饮发票
在诸多来电的读者中,陈先生的遭遇较为曲折,他交了4000元贷款“服务费”才得以顺利提车。
陈先生说,当他交完定金办理按揭手续时,4S店工作人员让他再交4000元贷款“服务费”。陈先生问这4000元“服务费”的收费标准以及如何计算而来,对方说了半天也没有说清楚,最后对方明确表示,“只要你是贷款买车,到哪家4S店都得交这个钱,不交钱就办不了贷款。”无奈,陈先生只有交钱。然而钱交了,对方却什么收费凭证也没有给他。陈先生不乐意了,要求4S店至少开张收据。在他的再三要求下,4S店竟要给他一张没有盖章的餐饮发票。
“我是买车,又不是吃饭。”陈先生说,“考虑到只要能证明自己被收了4000元‘服务费’就行了,因此我就说,给餐饮发票也可以,但得在上面盖4S店的公章。”陈先生的要求还是被拒绝了。
交涉过程中,4S店给出开正规发票的条件,要陈先生签订一份同意交纳“服务费”的协议。“那不就是承认我是自愿交的钱吗?事后还如何投诉维权?”陈先生没有同意。最终,4000元“服务费”交了,可他连一张盖章的收据都没有“混”到手。
读者讲述二: 全款买车也被收 800元“综合服务费”
市民李女士给记者打来电话:我是全款买的车,可即使这样,还是被4S店以“综合服务费”的名义收去800元钱。
李女士说:“当时是老公去办理提车手续的,4S店工作人员要求他交800元的‘综合服务费’。老公觉得这个费用收得不明不白,表示抗议。可对方表示,不交钱就不给提车。”
“这800元的‘综合服务费’是上牌费用吗?”记者问。
“不是,上牌费是另外的500元。”李女士至今还很气愤,因为4S店工作人员说,“不交钱就不给提车,如果不买的话,就算你们违约,所交定金不退。”被如此“恐吓”一番,和十几万元的车价相比,800元的“服务费”的确是个小数目,老公便乖乖交钱了。
“这个钱收得太莫名其妙了。我们是全款买车,买车过程中他们为我们提供什么服务了呢?带我们看车?验车?还是办理提车手续?难道这些不都是他们在卖车过程中应该做的事情吗?”
原因分析: 竞争激烈车价被压低 只能从其他方面收费弥补
贷款买车要收“服务费”,即使全款也不能幸免,而且,很多4S店收钱后根本不开收据,有的甚至直接将“服务费”混进车价里。最让广大消费者诟病的是,在交定金之前,根本无人提及“服务费”一事。一旦定金交了,自己就成了砧板上的鱼肉。
业内人士分析,贷款买车要收“服务费”几成“行规”。一方面,随着汽车市场竞争日益激烈,各个品牌的车商纷纷压低车价吸引顾客,然后,再用“东方不亮西方亮”的方式,将车价压低造成的损失在售后弥补,各种莫名其妙的费用应运而生。另一方面,消费者缺乏明白消费的理念,相比十几万元、几十万元的购车款来说,这点所谓的贷款“服务费”看起来微不足道,而且人家都交了,自己也就跟着交。此外,很多消费者法律意识不强,新增的购车群体中绝大多数属首次购车,他们经验不足容易被糊弄,有些人即便意识到自己可能被“黑”,也不知道如何保存证据维权。
在接到的电话投诉中,很多消费者得知这些费用不该收取后,纷纷投诉。然而当记者问及交钱后有无保存证据,绝大多数都没有。除了4S店对自己的收费有清楚的认识、不主动开收费凭证外,像陈先生这样主动要求开发票的消费者少之又少。
工商说法: 消费者可以拒交“服务费” 然后向工商、消协投拆
对于4S店收取贷款“服务费”一事,海州工商分局有关负责人认为,这种收费虽然不是“强制收费”(只有公用服务企业才涉及强制收费),但却不符合契约精神。因为消费者花钱购车,4S店为其提供质量合格的车辆,包括带领消费者看车,协助其办理车贷、购买保险等,都是其在销售过程中应该为消费者提供的服务,以此为由收费属于无中生有。
“其实,车贷和房贷类似,有谁见过贷款买房的时候,开发商收取买房者‘服务费’呢?”该负责人明确表示,遇到这类无中生有的收费项目,消费者完全有理由拒绝。
当4S店抛出“不付钱就不给提车”、“不买车就是违约不退定金”的“炸弹”时,消费者该如何应对呢?
工商部门表示,如果是这样,恰恰是4S店违约在先。因为消费者交纳几千元的“服务费”并不是合同规定的消费者应尽的义务,4S店在消费者交纳定金之前,没有事先明示这些费用,这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如果4S店以此为由不让提车或不退还定金,消费者完全可以拒交‘服务费’,然后向当地工商部门或者消协投诉。”
此外,消费者应增强自己的法律意识,勇于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事后维权不如事中解决问题。自身权益被侵犯时,消费者要据理力争,如果与商家协商解决不了,要及时向相关职能部门投诉,并注意保存证据。因为在你投诉的过程中,不是简单讲述遭遇,而是要向职能部门提供各种相关证据,并配合职能部门一起解决问题。
后记: 一位律师按揭购车 “反讹”4S店的故事
网上一篇帖子以第一人称自述的方式讲述了一位律师在贷款买车时,被4S店要求交纳几千元“服务费”的故事。在他的再三要求下,4S店开具了一张费用清单,包括资信担保费1000元。他详细询问后,得知所谓的资信担保费是4S店为车贷提供担保,如果以后自己还不了款,4S店就要替他还。在办理车贷的相关手续时,律师从头至尾就没见4S店与贷款的金融公司签订的担保合同。觉得其中有鬼的律师在咨询未果后让4S店单独开具一张资信担保费的发票。当然,要求开票的过程也是历尽千辛万苦。
过了一段时间,律师找到这张资信担保费的发票,并致电4S店。表明自己的职业身份后,律师说明自己手上有这么一张发票,这笔费用不该收,已构成民事欺诈,按消法应当双倍赔偿。(要是放在现在,新消法规定民事欺诈的赔偿标准是“退一赔三”)。对方一听,稍作请示就同意退还1000元费用,双倍赔偿的2000元钱最终与律师协商抵作2000元的车饰品。
这个故事告诉大家,消法、合同法等与大家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消费者平时不妨多多了解。此外,证据的保存对事后维权很重要。维权的过程,就是证据说话的过程。缺少证据,商家大可一推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