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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电影版票背后的诈骗陷阱
  • 2018年07月27日来源:互联网

提要:影评人刘贺表示,近年来确实有互联网金融+电影的一些模式,通过网贷平台给电影进行筹资,相当于众筹的一种,但现在还没有明确的政策落地,相关产品是否违规则需要具体看产品设计、收益等方面。

7月25日,电影《索马里行动》出品方发布声明称,凤仪影视传媒公司假冒《索马里行动》出品方之名销售该影片电影版票。北京商报记者调查发现,近五年来单部国产影片的票房收入从10亿元增长至超50亿元,火热的电影市场不仅让资本看到了未来的发展空间,也让不少打着销售电影金融理财产品名号,实则诈骗的行为浮出水面。其中一种名为电影版票的理财产品自今年开始频繁出现在网络平台上,对于投资者而言,这样的产品中同样暗藏着众多投资陷阱。

假冒授权

电影《索马里行动》由北京神话宇宙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浙江麦浪影业有限公司共同出品,据该片出品公司透露,近日公司收到举报,深圳市凤仪实业有限公司(凤仪影视传媒公司)利用《索马里行动》出品公司之名在不同地区销售《索马里行动》电影版票,但电影《索马里行动》从未委托任何公司或个人进行电影版票的售卖。

北京商报记者以“凤仪影视传媒”和“《索马里行动》”为关键词搜索发现,今年5-6月,多篇关于“凤仪影视传媒销售《索马里行动》电影版票”的文章出现在不同网络平台。且据相关文章显示,电影版票类似于大众投资或电影众筹,购买电影版票即是占有相关电影版权的凭证,综合占该电影50%的权益分红,享有电影公映后的国内院线票房分红、电视台版权分红、网络版权分红、海外版权分红。其中,凤仪影视传媒销售的《索马里行动》电影版票在全国限量发行50000份,每份售价2000元,每个身份仅限购买100份,预计收益率维持在380%-860%之间。

面对这一行为,《索马里行动》出品公司声明称,“凤仪影视传媒公司与电影《索马里行动》无任何关系,假冒影片出品方之名进行电影版票售卖的行为,严重侵犯我方的合法权益,对于侵犯我方权益及名誉的公司和个人,我方将保留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与声明同时公开的,还有一份标注为凤仪影视传媒影视版权销售授权书,该文件中的授权方为中国公安部金盾影视文化中心,销售方为深圳市凤仪实业有限公司(凤仪影视传媒)。但《索马里行动》出品公司表示,这份授权书是假的。

据天眼查显示,深圳市凤仪实业有限公司于2017年7月24日注册,注册资本120万元,经营范围包括电子产品、电子材料、家用电器、照明设备、电脑周边设备、音响设备及配件、同声传译设备及配件、机械设备的研发、批发与零售;医疗设备的研发;日用品的销售;企业管理咨询;化工产品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以上经营范围均与影视及金融、理财等领域无关。

而在网络平台上,凤仪传媒影视将自身定义为“国内第一家电影票房共享平台”,并表明“首创电影互联网+金融区块链项目”,销售不同影片的电影版票则是该公司的主要业务。为了进一步了解此次事件,北京商报记者试图通过凤仪影视传媒此前在产品介绍中留下的唯一一个微信公众号与该公司沟通,却发现已经无法查询到此公众号。

虚假电影版票频现

其实自今年以来,各种电影版票产品就开始相继出现在市场上,除了此次涉及的《索马里行动》外,《素人特工》、《狐踪谍影》、《星球战纪之代号反抗》等影片均有相关电影版票进行销售,而销售电影版票的公司也并非只有凤仪传媒影视一家。

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郑小强表示,从目前的信息来看,若要分辨电影版票是正规的理财产品还是涉嫌诈骗,首先需要明确该公司与影片出品方是否存在合作关系,并获得相应且完整的授权,允许进行众筹或融资等行为,假若该公司与影片并不存在关系,也没有授权,则涉嫌诈骗。

现阶段电影版票的各类信息仍陆续出现,且在《索马里行动》声明凤仪影视传媒假冒授权销售电影版票前,还有其他公司也被指出销售的产品未获得授权。据媒体报道称,一家名为中金影视的公司销售《敢问路在何方》、《动物世界》等影片的电影版票。但作为以上两部影片投资方及制作方的北京儒意欣欣影业投资有限公司发布声明称,“中金影视及其相关公司从未参与投资《敢问路在何方》、《动物世界》电影项目,亦非其他投资方的关联单位。公司从未授权过中金影视及与之相关公司就前述影片进行任何形式的融资,其众筹项目均为虚假众筹”。

从网络平台上可以发现,不少人已对电影版票产生了兴趣,并纷纷在互动平台上留言询问相关产品的进一步信息以及可靠性、投资收益、如何寻找合规产品等。然而,据新元文智创始人刘德良透露,“据我所知,已有投资人表明自己实际是上当受骗了,购买的电影版票产品也是骗人的”。

刘德良认为,此前通过网络平台观察到不少关于电影版票的信息,从目前形式以及发布的信息来看,非法的可能性较高,不仅因为相关产品的合理性有问题,面向大众并非是定向产品,运作过程也不是非常透明,并且没有法律保护和风险防控措施,而产品介绍却一直声称相关影片的票房能够超过10亿元,从而为投资者带来非常高的收益率,但这是没有保证的。

合规性存疑

随着电影市场逐步发展,近年来不少电影金融产品相继出现,而涉嫌诈骗的电影金融产品也不在少数。

以京金联为例,2016年4月,京金联为名为“娱乐宝一号”的理财产品进行宣传,声称是为电影《大闹天竺》影视众筹,然而《大闹天竺》出品方、制片方联合发表声明,京金联的《大闹天竺》募集资金信息与影片相关各方无任何关系,自己从未通过任何金融平台募集资金,也没有委托任何人通过金融平台募集资金。据当时的信息显示,该事件被武汉市公安局武昌区分局中南路街派出所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立案侦查,案件受害人近2万人,涉及资金约20亿元。

影评人刘贺表示,近年来确实有互联网金融+电影的一些模式,通过网贷平台给电影进行筹资,相当于众筹的一种,但现在还没有明确的政策落地,相关产品是否违规则需要具体看产品设计、收益等方面。

值得注意的是,为了吸引投资者入局,存在投资陷阱的电影金融产品还会发布各种极具诱惑性的信息引发投资者的好奇。其中在电影版票的各种宣传中,不仅影片介绍均声称是业内知名导演、编剧、制片人共同操刀,且影片题材新颖,会同步开展游戏等产品的制作等,更有的宣传文章甚至充斥着“新一轮财富商机”、“靠电影版票向穷困命运告别”之类的语句。

郑小强表示,投资者在决定购买电影金融产品时,可先通过各种渠道查询信息以降低投资风险,比如让销售平台提供与影片出品方签订的授权书等证据,同时投资者还可通过广电总局查询影片的备案信息,准确找到影片出品单位,并与该单位核实是否授权给其他公司或平台销售金融产品。此外,投资者借助工商总局、最高人民法院、被执行人信息网等官方网站能够核实销售公司的资质,是否存在不良记录、诉讼官司等情况,结合各方信息谨慎考虑后,再决定是否投资。



责任编辑:蔡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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