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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南京民办中小学禁收捐资助学款 规范民办中小学收费行为
  • 2019年05月24日来源:中国江苏网

提要:23日,南京市发布《关于调整民办中小学收费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从今年秋季新生入学开始实施,将实行分类分档最高限价,严禁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赠助学款,进一步规范民办中小学收费行为。

23日,南京市发布《关于调整民办中小学收费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从今年秋季新生入学开始实施,将实行分类分档最高限价,严禁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赠助学款,进一步规范民办中小学收费行为。

按照《江苏省定价目录》规定,南京民办中小学学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分类分档定价管理。收费标准分为2类(普通班和高中特色课程班)3档,每类每档制定最高收费标准。其中,普通班类别的小学、初中,一档不超过2.8万元/生学期,二档不超过1.9万元/生学期,三档不超过1万元/生学期;高中不超过3万元/生学期。高中特色课程班类别,不超过5万元/生学期。南京民办中小学收费政策调整后,最高限价的收费标准低于杭州,与苏州持平。同时实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严禁学校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对违规收费的学校,通过媒体曝光,纳入信用不良记录,对学校有关责任人依照规定进行处理。

据介绍,各民办学校调整收费标准后,3年内保持稳定。

又讯 5月23日,民办学校南京郑和外国语学校携手公办初中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附属初级中学、南京市第五初级中学组建成立南京郑和外国语学校教育集团。郑外教育集团将聚力三校优质资源,在课程、课堂、课题上共谋、共建、共进。



责任编辑:蔡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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