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证处多收费 广州市民怒制“红头文件”索退款
- 2014年08月11日来源:央广网
提要: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倾听特别声音。”广州市民冯先生今年5月29号到广州市公证处办理公证,公证处多收了他1450块钱的公证费,经向广州市物价局举报,多收的款项被广州物价局责令退回。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倾听特别声音。”广州市民冯先生今年5月29号到广州市公证处办理公证,公证处多收了他1450块钱的公证费,经向广州市物价局举报,多收的款项被广州物价局责令退回。
央广网广州8月10日消息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倾听特别声音。
广州市民冯志波自制的“红头文件”
“这本身就不是我的错,凭什么要我亲自去取?难道不应该向我道歉并且把钱送回来吗?”
广州市民冯先生今年5月29号到广州市公证处办理公证,公证处多收了他1450块钱的公证费,经向广州市物价局举报,多收的款项被广州物价局责令退回。但是公证处在退款的过程中,通过给冯先生寄“红头文件”的形式,要求冯先生亲自去领取这个退费。
对此,冯先生认为,多收款原本就是对方的错,不应该自己领取。于是,愤怒的冯先生就自制了一份从格式到行文,完全模仿政府红头文件的维权书,维权书的页首,冯先生标注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冯志波”,落款处,冯先生更盖上了自治的印章——他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在文件最后一段,冯先生另注明说,“如收此函件三个工作日内未根据上述方式退款,本人将视为拒绝退款,届时本人将采取法律途径进行追讨!”
纵横点评:从形式上看,红头文件具有鲜红的文头以及盖有红印章的文尾,严肃、权威、庄重、规范这是红头文件最重要的特征。如今,广州公证处由于自己的过失退费,如此兴师动众用“红头文件”的方式代劳通知,如此做法,不知道是对冯先生的尊重,还是公证处自以为可以“高高在上”的错觉使然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