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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月24日后去过连云港市灌南县康盛、盛康大药房的人员注意了!
  • 2020年02月09日来源:央视网

提要:2月9日上午,连云港市发布通告,提请近期去过灌南县康盛、盛康大药房人员施行居家医学观察,通告全文如下:

△连云港市政府官方微博截图

2月9日上午,连云港市发布通告,提请近期去过灌南县康盛、盛康大药房人员施行居家医学观察,通告全文如下:

近日,连云港市灌南县康盛、盛康两大药房经营者王某某及其亲属先后多人被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患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及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按照江苏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机制有关规定、连云港市与灌南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相关工作要求,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经研究,对近期(1月24日之后)去过康盛、盛康两大药房的人员,采取居家医学观察的措施。自行居家医学观察必须满14天(自接触药房最后一日起算)。

居家医学观察期间须注意以下事项:

1.不得随意外出,严禁打牌、聚餐等各种形式聚集。居家时要单独使用房间,单独使用餐具,清洗后进行消毒,不共用个人生活用品,家人之间佩戴口罩,保持距离,在细节上做好防范措施;

2.如发现本人或者家人出现发热、咳嗽、胸闷、腹泻、乏力等症状,应自觉避免接触他人,佩戴好口罩后立即到灌南县第一人民医院(灌南县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3.如有疑问可拨打0518—83696909或12345电话咨询。

2月8日下午,连云港市曾发布消息。新增确诊病例中有一对母子,在连云港市灌南县分别经营两处药房。

1月20日至1月31日、2月2日至2月3日,确诊患者王某某(女,53岁),在灌南县人民西路海西公园旁盛康大药房内出售药品。

1月20日至1月31日、2月2日至2月4日,确诊患者王某某(男,27岁),在灌南县妇幼保健院旁康盛大药房内出售药品。

(总台央视记者 吴睿)



责任编辑:蔡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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